
近日,婁煩縣出臺了《關于疫情防控期間促進農產品銷售的獎補辦法》,鼓勵本縣范圍內的企業(yè)、合作社、經(jīng)紀人收購本縣內農戶、農業(yè)合作社自產的馬鈴薯、谷子(小米)、豆類等雜糧及核桃。
在遵循本地市場價格、獎補資金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前提下,收購農戶農產品1—5萬元的,按收購金額的8%進行獎補;收購農戶農產品5萬元以上的,按收購金額的10%進行獎補。收購農業(yè)合作社農產品3--10萬元的,按收購金額的3%進行獎補;收購農業(yè)合作社農產品10萬元以上的,按收購金額的5%進行獎補。
(責編:楊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