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太原市創(chuàng)城指揮部綜合協調辦公室發(fā)布《關于在全市開展“垃圾清零”行動的通知》。《通知》指出,為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和美麗太原建設,全面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大力整治市域環(huán)境臟亂差問題,認真落實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要求,根據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決定從即日起到4月10日,在全市區(qū)域范圍內廣泛開展大行動、大起底、大排查、大掃除、大整治“垃圾清零”行動。
整治區(qū)域包括:城鄉(xiāng)道路兩側、鐵路沿線、河道水渠、建筑工地、橋下空間、垃圾回收點、集貿市場等積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農村、城中村、城鄉(xiāng)結合部、居民生活小區(qū)、廠礦企業(yè)、山坡山溝等積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業(yè)廢棄物、亂堆亂放的雜物。

此外,“兩路一道”沿線、城市主次干道兩側和居民小區(qū)內外有礙觀瞻、嚴重影響市容市貌的殘垣斷壁,按照“兩下兩進兩拆”中的“兩拆”要求,全面進行拆違、拆圍、綠化、粉刷、美化,涉及違法建設的堅決拆除。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qū))、各責任單位要集中精力、物力、人力,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整治任務,并建立長效常態(tài)機制,堅決杜絕反彈回潮,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將于4月15日前在市內各類媒體排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