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消息,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規(guī)范“公參民”中小學校轉為公辦學校后的收費事項。其中,“公參民”義務教育學校轉為公辦學校后,不再向全部在校生收取學費、住宿費。
根據國家相關部委規(guī)定,我省對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簡稱“公參民”)中小學校轉為公辦學校后收費進行專項規(guī)范。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確定:“公參民”義務教育學校轉為公辦學校后,學校不再向全部在校生收取學費、住宿費;“公參民”普通高中學校轉為公辦學校后,全部在校生執(zhí)行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收費政策,收費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監(jiān))制的財政票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全額上繳財政,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
上述收費政策從2021年秋季開學開始執(zhí)行。
(責編:范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