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太原市客運出租汽車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我公司對提出車輛更新申請的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申報材料進行了核實,現(xiàn)對符合條件的經營者名單250人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7日,公示期間,若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及社會各界對上述車輛經營者資格有異議,均可來電反映。
(寶利)聯(lián)系電話:0351-4183604
(一出租)聯(lián)系電話:0351-6075953
(二出租)聯(lián)系電話:0351-4176792
公示期結束無異議的,按車輛報廢先后順序辦理車輛更新手續(xù)。
2024年7月3日
山西寶利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簡稱(寶利)
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第一出租汽車分公司簡稱(一出租)。
太原市第二出租汽車公司簡稱(二出租)
(責編: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