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新聞網訊(記者 常曉峰)1月15日,記者從太原市公安局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該局直屬第二分局按照市局黨委的要求,2018年始終保持對民生案件的嚴打高壓態(tài)勢,從群眾最關切的案件入手,組織開展了“控警情、壓發(fā)案、抓現行、打團伙”專項工作。歷經7個月由直屬第二分局偵辦的“7·10”跨區(qū)域系列盜竊案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一、案件偵破情況
2018年6月29日8時許,乘客梁先生從北中環(huán)和平北路口乘坐53路公交車時手機被盜。辦案民警對警情進行了認真地梳理分析,通過現場走訪,調取監(jiān)控,發(fā)現案發(fā)現場兩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其中一名與我局之前打擊處理過的吸毒扒竊犯罪嫌疑人長相極為相似,但由于監(jiān)控圖像模糊、存在盲區(qū)等問題,無法精準確定其身份。為查明犯罪嫌疑人的行蹤,辦案民警多次前往案發(fā)地點對現場監(jiān)控以及周邊環(huán)境進行實地勘察,發(fā)現兩名犯罪嫌疑人消失地點為一個封閉的房屋拆遷工地,不具備犯罪窩點的條件,分析犯罪嫌疑人可能乘交通工具離開。經工作,民警鎖定一輛白色車輛,隨即進行偵查,并掌握了該車輛主要信息:車主為一名女子,其丈夫李某曾因吸毒扒竊被我局打擊處理,與之前分析的犯罪嫌疑人身份吻合。至此,第一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基本確定。

在此基礎上,辦案民警又對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進行核查,發(fā)現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案發(fā)現場和其同伙分開時曾打過電話,且打完電話后兩人又在現場附近匯合。民警判斷犯罪嫌疑人李某的電話應該是打給其同伙商量匯合地點的。針對這一情況,辦案民警通過技術手段,掌握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相關信息,但其身份仍然撲朔迷離。
在繼續(xù)核查嫌疑人身份的同時,民警又對李某駕駛的車輛進行了偵查,發(fā)現該車經常在我市大南門及萬柏林區(qū)新莊附近出現,隨即判斷大南門應是銷贓地點,而新莊附近極有可能是兩名犯罪嫌疑人的窩點。辦案民警經過一周的摸排走訪,在我市西岸小區(qū)旁的一條未開通的道路上發(fā)現白色作案車輛,在對周邊監(jiān)控進行排查時,鎖定犯罪嫌疑人的窩點為新莊某小區(qū)。2018年7月19日,辦案民警在該小區(qū)附近對車輛進行偵查時,在其車輛后備箱內查獲5部疑似被盜手機,以及一張可疑駕駛證。經查證,5部手機均為被盜手機,可疑駕駛證上的照片為有吸毒扒竊前科的郭某。在確定嫌疑人李某、可疑人員郭某的基礎上,結合大量的視頻監(jiān)控,民警判斷這5部被盜手機為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郭某及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我市迎澤區(qū)、杏花嶺區(qū)等地公交站盜竊所得。同時,對6月29日案發(fā)監(jiān)控視頻中身份不明男子和本次監(jiān)控視頻進行比對發(fā)現,確定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經工作,2018年7月29日,第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太原歸案。

二、打擊跨區(qū)域盜竊團伙情況
辦案民警在對作案車輛進行偵查時,發(fā)現該車頻繁出入太原市,且車輛回城后又來到大南門附近,經過認真分析研判,初步確定這應該是一個跨區(qū)域作案團伙。但對犯罪嫌疑人李某進行訊問時,該對其在我市的盜竊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卻拒絕回答其他問題。辦案民警出示其行蹤證據,打破了其心理防線,供述出伙同王某在晉中、孝義、大同等多個地市實施盜竊的犯罪事實。至此,一個涉及我省多地市的跨區(qū)域盜竊犯罪團伙漸漸浮出水面。辦案民警立即兵分兩路,一路對犯罪嫌疑人郭某、王某進行抓捕;另一路,前往晉中、孝義等地開展對案工作。2018年8月1日、8月13日,犯罪嫌疑人郭某、王某分別落網。
在對犯罪嫌疑人王某進行訊問過程中,該供述了其伙同李某、劉某、張某杰、張某軍等人在山西臨汾、呂梁、陽泉、大同以及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等地盜竊作案50余起的犯罪事實。民警立即開展對案和抓捕工作,由于扒竊案件多發(fā)生在公共場所,人流量大,犯罪隱秘,加之受害人不報警等因素,使得對案工作舉步維艱。對案小組窮盡各種手段,抓住每個細節(jié)開展工作,案件頻頻取得突破。在掌握犯罪嫌疑人張某杰的犯罪證據后,辦案民警驅車前往神木市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杰抓獲,經對其進行訊問,該又供述伙同他人在我省臨汾、呂梁等地實施盜竊作案30余起的犯罪事實。
截至目前,“7·10”專案共抓獲涉嫌吸毒、扒竊的犯罪嫌疑人8人,行政處罰3人,上網追逃1人,逮捕7人,因病取保1人。在偵破“7·10”專案過程中發(fā)現逃犯線索,經過研判分析后,抓獲網上逃犯19名,協(xié)助破案14起,串并的案件涉及山西各個地市以及內蒙古、陜西、甘肅等多個省市共計100余起,一個流竄我市及周邊省市的盜竊團伙被連根拔起。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對案中。

民警反扒演示
三、警方提示
歲末年初,公交扒竊類警情呈高發(fā)多發(fā)態(tài)勢,加之大多乘客缺乏安全防范意識,極易給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機。公交扒竊和公交站牌扒竊主要集中在每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高發(fā)線路:602路、870路、877路、864路、840路、25路、56路、5路、3路等。
為切實提高群眾防范意識,嚴厲打擊公交扒竊犯罪,全力營造省城公共交通安全環(huán)境。在此,太原警方提醒廣大市民:
一是上下車,莫擁擠。公共交通是一個城市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流量大,人員復雜,出行前一定要檢查自己的財物是否裝好,排隊上車,文明乘車,不要擁擠。
二是外衣兜,‘罪’容易。當你攜帶大量現金出行時,一定要注意自己裝財物的口袋是否安全,現在雖然有很多人出行不帶大量現金,但是基本上人手一部手機,在接打電話之后,一定要將自己的手機放在安全地方,當你接打完電話后,犯罪分子也在觀察你將手機裝在何處,所以,不要讓犯罪分子對你的財物實施“精確打擊”。
三是隨身包,胸前放。出行時,隨身攜帶的包一定要在你的可視范圍之內。很多人乘坐公交車時將手提包掛在胳膊上、斜挎包跨在身體一側、雙肩包更是背在身體背后,請記住,包的拉鏈對小偷沒有防盜功能,你的眼睛才是防范盜竊的關鍵。
四是乘車時,勿瞌睡。上班起太早,下班很疲憊,被冬天公交車的暖風一吹,不少朋友都不免會有些困意,這時候可得留神別打瞌睡,別說有被小偷盯上的可能,一打瞌睡,東西掉了您也可能不知道。
五是遇警情,及時報。當你的財物不慎被盜后,一定要第一時間報警。“7.10”專案能對上報警記錄的案件寥寥無幾,就拿發(fā)生在太原市的案件來說,查獲的5部手機中,沒有一部手機的失主在手機被盜后選擇報警,問原因都說覺得“找不回來了”“怕麻煩”。在此,公安機關鄭重承諾:群眾的每一個報警,我們都會認真受理,不僅要破大案,對案值小、損失低的民生小案我們也會全力以赴進行偵破,確保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