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
(第72號)
關于加強境外入并人員管理的通告
當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勢平穩(wěn)向好,但境外疫情呈擴散蔓延態(tài)勢。為嚴防境外疫情輸入,有效控制傳染源,阻斷疫情傳播,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xiàn)就加強境外入并人員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根據(jù)省防控辦《關于進一步嚴格境外入晉人員管理措施的通告》要求,從3月19日起,凡境外入并人員,包括外籍人員、回國中國公民(含港澳臺人員),均應在居住地或目的地縣(市、區(qū))集中隔離點實施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
二、7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歲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產(chǎn)婦、患有基礎性疾病等不適宜集中隔離觀察的,如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經(jīng)嚴格評估后,可在落實陪護人員防護條件下進行居家隔離觀察。
三、境外入并人員在入并前要主動與居住地或目的地縣(市、區(qū))防控辦取得聯(lián)系,報告入并行程安排及有關信息,確定接站時間和對接方式。入并過程中,要做好個人防護,用最短時間、最簡流程到達目的地,不得在中途逗留。
四、各縣(市、區(qū))要落實屬地責任、單位法人責任和社區(qū)責任,堅決制止境外入并人員未集中隔離或隔離期未滿進入社區(qū)、單位和家庭。
五、省城所有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要嚴格履行法人主體責任,全面排查在境外學習、生活、工作的職工及家屬入并意向,精準掌握擬入并人員的身份、行程、國內(nèi)住址、聯(lián)系電話、健康狀況等信息,及時報告所在縣(市、區(qū))防控辦。
六、社區(qū)(農(nóng)村)要進一步落實網(wǎng)格化管理,全面排查本轄區(qū)居民在境外學習、生活、工作的家屬、子女入并意向,精準掌握擬入并人員的身份、行程、國內(nèi)住址、聯(lián)系電話、健康狀況等信息,及時報告所在縣(市、區(qū))防控辦。
七、所有境外入并人員,均須如實申報個人信息。凡涉嫌故意隱瞞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接觸史,不如實申報健康狀況,拒絕接受醫(yī)學檢測和集中隔離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