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交警迎澤二大隊通報,王某酒后駕駛營運車輛,受到罰款、拘留、吊銷駕照并禁駕5年的嚴厲處罰。(“并州新聞”客戶端1月16日)
酒駕的危害性不言而喻,不僅危害駕駛員自身安全,更威脅到公共安全。近年來,相關部門在打擊酒駕醉駕方面始終保持高壓態(tài)勢,卻仍有一些駕駛員心存僥幸,以身試法。此次王某被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還被吊銷駕照并禁駕5年的處罰,再次為人們敲響警鐘,切勿心存僥幸,酒后駕車代價高昂。
禁駕5年的后果可謂極其嚴重。這意味著王某在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無法駕駛機動車上路。這將給他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帶來諸多不便,限制其職業(yè)選擇和發(fā)展空間。對于貨車司機而言,駕駛證是他們謀生的必要條件,失去駕駛證意味著失去了收入來源。此外,禁駕記錄還會對個人信用產(chǎn)生不良影響,在求職、保險等方面受到限制。
飲酒后駕駛營運車輛,是將公共安全置于危險之中。王某駕駛的是輕型廂式貨車,如果他在駕駛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對酒駕行為的嚴厲處罰,是對駕駛員個人的懲罰,更是對社會公共安全的保護。
酒駕醉駕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只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才能確保自己和他人安全,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環(huán)境。